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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6号)等文件要求,济宁经济开发区发布第二批事业单
根据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6号)等文件要求,济宁经济开发区发布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
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3名,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4、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5、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9、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网站: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我要报料
文章来源:《经济管理》 网址: http://www.jjglqk.cn/zonghexinwen/2020/1009/942.html